申请人必须持有非泰国国籍,并持有外国护照或由相关授权机构签发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。
申请人须证明对在皇太后大学就读具有真实兴趣。
申请人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学业的情况。
申请人须为泰国私立教育委员会(OPEC)认证的国际学校在读12年级或13年级学生,或已从该类学校毕业;或须已完成下列任一教育体系的高中阶段(或同等学历):
1.具有认可的高中学历
1.1 英国教育体系
申请人须至少在以下任一考试中取得3门科目成绩:
• GCE ‘A’ Level 考试成绩为 A*-E级
• LRN国际A Level考试成绩为 A*-E级
• 剑桥预科考试成绩为M1级或 D1-D3级
1.2 美国教育体系
• 2017年5月前参加的GED考试:5门科目总分不低于2,250分,且每门科目最低不得低于410分。
• 2017年5月起参加的GED考试:4门科目每门成绩均需达到至少145分。
1.3 新西兰教育体系
(1) 适用于2024学年及之后的毕业生:需在新西兰资格认证局(NZQA)的国家教育成就证书(NCEA)体系中获得至少80个学分,且满足以下条件:
– NCEA二级或以上课程至少60个学分,以及
– 读写与计算能力必修科目不少于20个学分。
(2) 适用于2010-2023学年毕业生:申请人须通过新西兰资格认证局(NZQA)认证的国家教育成就证书(NCEA)科目,累计至少80学分,其中:
– 2级及以上科目累计不少于60学分,并且
– 1级或以上科目累计不少于20学分。
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(ESOL)计为1门科目。
毕业生须获得新西兰资格认证局(NZQA)颁发的NCEA二级证书、成绩记录表,以及证明各科目等级、数量及学分的证书。
(3) 适用于2009学年毕业生:申请人须通过新西兰资格认证局(NZQA)认证的新西兰国家教育成就证书(NCEA)科目,至少5门不同科目达到2级或以上,累计至少60学分,其中包含2门必修科目:
– 英语(读写能力)2级或以上,至少4学分。
– 数学(计算能力)2级或以上,至少4学分。
– 非英语母语者英语(ESOL)科目不予计入。
毕业生须获得新西兰资格认证局(NZQA)签发的成绩记录及证书,其中须明确标注各科目的等级、科目数量及学分。
1.4 国际文凭项目(以下简称IB)
(1) 国际文凭项目,需满足以下条件:5门必修科目及1门选修课程总分不低于24分,并通过扩展论文(EE)、知识论(TOK)及创造力、行动与服务(CAS)的国际标准考核。或
(2) 国际文凭课程成绩(IBCR):至少5门不同科目成绩不低于3分。
(3) 国际文凭课程预备证书(IBCP):至少2门国际文凭课程科目成绩不低于3分,通过职业相关学习路径科目考核,且反思性项目成绩达D级或以上。
1.5 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 (BTEC)
1.6 从其他高中课程或同等学历的教育系统毕业
其他同等高中教育水平或最高基础教育课程(中学)的体系,或经相关政府或国际组织认证的机构所颁发的学历。
注:申请人必须提交高中成绩单和高中毕业证书(所有文件应由授权机构翻译成英文)
2.英语语言要求
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2.1或2.2的要求之一,具体如下:
2.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不低于以下要求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:
– IELTS 5分
– TOEFL IBT 35分
– TOEFL ITP 337分
– TOEIC 400分
注:成绩有效期须在两年之内(自考试之日算起)
2.2 申请人必须毕业于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高中。申请人还须向大学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英语教学语言证明书。
皇太后大学英语水平测试
若申请人没有上述2.1提到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,且没有从上述2.2涉及的高中学校毕业,但是有其他满足项目要求的学习资格,各学院会根据以下条件接受申请:
-申请人必须参加皇太后大学文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
- 皇太后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包括三部分:词汇和写作表达30分,语法30分,阅读20分。
- 具体测试日期将由大学国际关系处公布
- 测试费用500泰铢/次,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皇太后大学银行账户
-如果申请人获得60分及以上,将被接受进入各学院学习
3.泰语语言要求
以下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一定的泰语能力(泰语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)
– Laws (法律)
– Business Law and Chinese Communication (商业法与汉语交际)
– Applied Thai Traditional Medicine (应用泰国传统医学)
–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(中医)